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304号)精神,现将我校
2016年度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职人员。
2、推荐名额:限额推荐,2016年度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市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推荐程序
1、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
2、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3、提交学校研究,推荐上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另附电子版)。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另附清单(样式参照附件清单样式自行制作)30份。
3、《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另附电子版)。
4、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另附清单30份(见附件)。
5、2011年以来出版的论著原件、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另附清单30份(见附件)。
6、《郑州市教育局学术技术带头人情况汇总表》1份(见附件,另附电子版)。
7、报送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20日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A614。
人事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