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26-04-29 点击数:

为准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6〕8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着眼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鲜明树立新时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健 白仲虎

副组长:焦红波 张建伟 杨庆年 谭笑风 郭 凯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专班: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

成 员:王浩川 王俞晓 刘 涛 张璐洁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2.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

成 员:郎慧国 全 丽 邵 莹 时峭楠

工作职责:统筹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成立基层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机关党委、离退休职工党委、各党总支成立基层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其他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分类组织实施。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由省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考核。

(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

学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由校党委考核,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三)其他教职工

其他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统筹负责,各基层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单位人数满6人的,自主推荐优秀人员;不足6人的,推荐1名优秀人选,由机关党委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

四、指标分配

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见附件1。

(一)指标核算规则

二级单位统一分配优秀指标数=单位人数×17.9% + 2024年度四舍五入产生的指标差额,小数部分≥0.62的,向上进位取整。

(二)二级单位综合考核激励政策

2025年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获评优秀的单位(含突出贡献奖的主体单位及协同配合单位),直接分配中层干部优秀指标1个,推荐人选须经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专班同意。

(三)参加急难险重工作激励政策

党委选派参加省市急难险重工作被推荐为优秀的人员,直接分配优秀指标。

五、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内容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

围绕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团队协作水平等方面开展考核。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以所在二级单位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基础,班子考核分数=二级单位考核分数×60%+班子民主测评分数×40%。其中二级单位考核分数直接应用,班子民主测评通过干部测评系统组织实施。

2.中层干部

主要考核学校中层干部2025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并突出政治素质考评。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实事求是开展考核。中层干部实施全方位考核,将干部所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上级评价、同级评价、群众评价等纳入考核内容指标,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规定的负面情形和最终考核结果挂钩。

中层干部考核分数=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分数×60%+干部民主测评分数×40%。干部民主测评通过干部测评系统与班子测评同步开展。

3.推荐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优秀年轻干部人选

结合年度考核,在郑州市“三新”干部评选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我校干部队伍实际,通过干部测评系统实名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2025年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考核等次及评定标准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

考核按照百分制量化排序,考核等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领导班子考核优秀比例最高不超过30%”以及“良好等次占大多数、一般及较差等次从严掌握”等原则确定以下比例:优秀等次占25%;良好等次占60%;一般及较差等次占15%。

2.中层干部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统一分配的优秀指标与急难险重工作专项单列优秀指标,合计31个,按照类型和人数比例(优秀比例18.1%),分配如下:中层正职干部11个(党群行政教辅类5个,教学类6个);中层副职干部20个(党群行政教辅类11个,教学类9个)。

3.对本年度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领导班子和相关干部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贯彻落实校党委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3)受到上级党委和政府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

(4)工作实绩不突出,考核排序靠后的,包括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为一般或较差等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

述职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

(5)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6)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7)受到有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在安全稳定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

(8)不按要求参加和完成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的(包括党委安排的中层干部培训、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等),培训不满90学时的;

(9)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

(10)发生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

(12)平时考核结果中未达到6次“好”等次,或有“一般”、“较差”等次的。

4.对本年度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应确定为“较差”等次,相关干部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上出现问题的;

(2)不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运行状况不好,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领导干部闹无原则纠纷,影响较差的;

(3)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低,不能履行或者不胜任岗位职责要求,依法履职出现重大问题的;

(4)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庸懒散拖,作风形象不佳,群众意见大,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的;

(6)其他原因应当确定为较差或者不合格等次的。

(三)考核程序

1.总结述职

(1)领导班子撰写《领导班子四个清单》。该清单需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并签字后提交至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

(2)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填写《干部信息采集表》。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中层干部《干部信息采集表》结合年度考核一并采集。

(3)《领导班子四个清单》和中层干部《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于考核民主测评前1天开始在组织部网站公示。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得分由上级评价、同级评价、群众评价组成,满分100分。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通过“考核测评系统”线上进行,由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负责实施。

3.党委研究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综合各项考核数据形成测评排序,查核处理、处分、考核负面条款等有关情况,集中研判后提交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考核综合排序和考核等次建议,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六、其他教职工的考核内容、评定标准和考核程序

(一)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所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1.专业技术人员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专任教师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2.管理人员(含专职辅导员)

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3.工勤技能人员

对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二)考核档次及评定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1.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平时考核结果中有6次“好”等次,且无“一般”、“较差”等次。

2.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档次:

(1)意识形态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发生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

(3)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的;

(4)本年度参加培训未满90学时的。

(三)考核程序

1.基层考核小组制定基层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基层考核小组结合岗位职责制定基层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基层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要明确对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员及“双肩挑”人员考核的工作程序、内容及方式,主要是考察其履职尽责情况和取得的技术成果等方面的情况。基层年度考核工作方案中要体现优秀等次人员的结构分布,优秀等次比例应按职务层次和岗位类别分别核算。优秀档次名额应当向一线基层岗位、艰苦岗位和获得表彰奖励的人员倾斜。

2.总结述职

参加考核人员结合聘用合同,按照岗位职责任务,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双肩挑”人员要在述职报告和考核表里体现两个工作岗位承担的工作和履职尽责情况。

3.基层考核小组推荐考核档次

基层考核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考勤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考核结果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党委研究

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汇总审核考核结果,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档次。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突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聘、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等的依据。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除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外,对考核排名位列后三名的领导班子和后五名的中层干部,由组织进行谈话提醒;对连续两年排名均位列后两名的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予以调整。

(一)合格以上档次

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二)基本合格档次

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停发一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执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三)不合格档次

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停发两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单位内部分配办法执行。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四)不确定档次

不得增加薪级工资;因受党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人员,绩效工资比照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执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档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八、分类考核

(一)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员

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结合个人工作述职情况确定考核等次。主要考察履职尽责情况和取得的技术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二)“双肩挑”人员

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实行管理岗位为主,专技岗位为辅的双岗位双考核双公示。其中,中层干部的管理岗位由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进行考核,其他“双肩挑”人员的管理岗位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专业技术岗位由专业所在学院(非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公示。“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结果不占用其所在考核单位的优秀指标名额,考核结果须报送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

考核结果双优秀者可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有一项为不合格档次的,相应岗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三)新入职人员

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本单位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本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综合认定。

考核评语要体现试用期人员的工作实际,并对其工作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四)退休人员

2025年6月3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025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仍需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人员

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六)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

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七)产假人员

事业单位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八)受处分人员

受到警告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

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九)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

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九、材料提交

(一)材料清单

1.基层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2.公示材料;

3.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仅提交纸质版);

4.优秀档次人员的培训学时证书(仅提交电子版);

5.《基层考核小组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

6.《“双肩挑”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

7.《“双肩挑”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4);

8.《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5);

9.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6);

10.《领导班子2025年度四个清单》;

11.《领导干部2025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12.《中层干部信息采集表》。

注:中层干部需另提交10-12项材料。

(二)填表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人事代理人员需分别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人事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7)。

2.教职工需在考核表的“本人意见”栏亲笔签署个人意见并签名。

3.中层干部的考核表暂不签署考核等次意见,待考核等次确定后,由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统一签署并加盖公章;由机关党委考核小组统一考核的人员,待考核等次确定后,由基层考核小组依据结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余教职工的考核表由基层考核小组负责人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报送

1.时间与地点

基层考核小组须于5月8日前完成所有材料报送工作。中层干部考核表统一报送至A512办公室,其他考核材料纸质版报送至A613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rsckhk@zzut.edu.cn。

2.联系人及电话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专班:刘涛、张璐洁,联系电话:0371—60610306;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专班:邵莹、时峭楠,联系电话:0371—6822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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