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4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树立典型,激励教职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请机关党委、党总支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及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近五年曾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推荐形式、名额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工数(含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18.5%的比例申报。其中各党总支可以从被推荐的人选中拟报1名市(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机关党委可以从被推荐的人选中拟报5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原则上,优秀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优秀教育工作者从管理人员中产生。

学校将根据上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各单位拟推荐的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分别推荐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请各部门提交截止20249月10日在教育岗位工作满30年人员(往年已表彰过的除外)的个人简历。

四、评选推荐原则及办法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根据各单位推选结果,对推荐人员资格审查和排序后,学校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单位拟推荐的市(区)级优秀人员,未被学校推荐为市(区)级优秀的人员为校级优秀。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推荐人员均须填报《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1份(附件1)、《2024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个人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500字),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各单位推荐的市(区)级优秀须填写《2024年拟申报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统计表》(附件2)1份(A3纸打印)需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交个人业绩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

(三)拟推荐人员均须提交师德师风证明、廉洁自律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717:00前将报送材料提交至人事处A613室。电子邮箱:rsckhk@zz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4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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