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校政字202083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2024“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师双能型”教师的界定

“双师双能型”教师是指具有讲师及以上高校教师职称,理论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兼备,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行业特许的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高级技师资格。

3.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或被授予市级以上技能型荣誉称号。

4.五年内有连续1年或累计两年以上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5.近五年完成(排名前三)两项应用技术研究课题,或承担企业横向项目获10万元以上经费支持,或主持完成决策咨询报告被厅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6.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应用型学科竞赛(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等)、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二、“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依据认定条件进行评议推荐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6月26日下午16:00前报学校人事处A614办公室

(三)学校认定各教学单位对学校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在待遇上应予以倾斜。

 

附件: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汇总表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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