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教师节表彰工作,请各单位于2023年7月10日16:00前将在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荣获市(区)级(含)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的行政奖励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获奖(市级以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A4纸打印版各1份(见附件,要求加盖本单位公章);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023年暑假期间获得的奖励材料,请于8月30日前补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接收。
以上纸质材料提交地点为人事处明德楼A613,扫描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rsckhk@zz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