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3〕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其中,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231青年人才工程”人员以及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已获得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名额:限额2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选拔时年龄在50周岁以下(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中级以上职称,选拔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2018年以来)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3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人员;
(6)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获得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的仅限主持人),或市厅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三名)。获市厅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7)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
(二)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三)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四)提交学校研究。
四、报送材料
(一)材料清单
1.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综合报告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2.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份,中级职称人员另须同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打印,提供2019-2022年连续3年电子证书)。
5.《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8.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花名册(最新),其他申报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1份,同时提交师德师风证明材料1份。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07日(周五)10:00前将申报人纸质版资料报送至明德楼A613房间,电子版同步报送至电子邮箱(rsckhk@zzut.edu.cn)。联系人:全老师 靳老师 咨询电话:0371-68229809。
人事处
2023年0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