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6年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工作,以下人员如有出国(境)证件(护照、港澳通行证及台湾通行证),请交至人事处集中保管。
1. 我校2015年职称评审通过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2. 财务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
3. 我校其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未交出国(境)证件的人员
以上人员需认真如实填写个人《因私出国(境)信息表》(见附件),以部门或学院为单位,各单位将本单位人员填报的《因私出国(境)信息表》汇总后,务必于2016年9月10日之前将纸质版和出国(境)证件交于人事处A614,电子版发至邮箱zzdxrsc@126.com。
联系电话:68229993
附件:因私出国(境)信息表(样表).xlsx
人事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