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我校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现对我校第一届教学名师进行届满考核、第二届教学名师进行届中考核。
(一)考核内容
依据《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1)中“培育期工作职责”内容对第一届教学名师2013.09-2016.09、第二届教学名师2015.09-2016.09的工作进行考核。
(二)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二届教学名师填写《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届中/届满考核表》(附件2),并准备好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需有相应教务、科研部门审核、盖章。
请于2016年9月26日之前将《中州大学教学名师届中/届满考核表》、支撑材料复印件提交人事处(A614)。
人事处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