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20〕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1、推荐范围:我校事业在编在职人员。
2、推荐名额:我校限额3名,不得超额推荐。
3、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 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 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3、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提交学校研究。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部门出具推荐报告1份。
2.《2020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使用管理系统的《汇总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并加盖部门公章。
3.《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正反双面打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4.所在部门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部门公章。
5.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
6.推荐人选2015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7.2015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原件及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1),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8.证书复印件清单30份。
推荐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单位类别(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单位)。
(二)电子数据
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报送,网址:http://dtr.haedu.gov.cn/。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人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省教育厅审核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信息,对于信息有误或不全的,将通过系统反馈各地、各单位。审核无误的,提交专家评审。
(三)纸质材料报送安排
1.时间安排
5月18日(周一)17:00前,各申报人完成网上注册并上交纸质材料。
2、报送地点:行政楼A座613室。联系电话:0371-68229161
电子邮箱:zzdxkh@126.com
附件:证书复印件清单
人事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