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高层次人才考核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高层次专业人才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内容
1、2019年度(2019.3.1—2020.2.29)业绩情况(不含在上年度考核使用过的业绩材料);
2、届满(2017.3.1—2020.2.29)业绩情况(不含在往届考核使用过的业绩材料)。
二.考核对象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为博士研究生人员);
2、博士研究生。
三.考核办法
1、提交考核材料
参加考核人员请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20年5月26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提交人事处(A613)(科研材料已提交学校的,需提交复印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年度考核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发送至zdky9135@126.com)(见附件1)。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届满考核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发送至zdky9135@126.com)(见附件2)。
(3)科研成果以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中登记数据为准,未在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中登记的成果不予计分。未登记的成果请抓紧时间登记,并提交科研原件和复印件,并通知部门科研秘书和科研处审核。科研云服务平台中已登记的成果、论文,提交检索页,被收录的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著作需提供检索页,能证明参与编写部分和字数的复印件;项目、获奖、专利证书,提交复印件。
2、材料审核
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审核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材料并签署意见。
3、确定考核意见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意见。
四.相关考核文件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政策规章”模块进行查阅。
附件:
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年度考核表
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层次专业人才届满考核表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