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补充完善河南省基础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教基函〔2020〕26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专家库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德育、学校管理、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等方面的专家;从事基础教育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职务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教师。
我校推荐名额为4人。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熟练掌握国家、省有关基础教育政策法规和制度;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了解领域内发展现状和预期前景;具有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基础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德育、学校管理、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影视教育等多方面或某方面具有一定的研究和取得相应成果。
3.本人愿意,单位同意,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与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
1.参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均衡发展、学校管理等工作;
2.参与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政策制定,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参与基础教育处各项活动的评审与实施;
4.参与基础教育处各项政策制定的谋划和献策。
四、推荐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部门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报告,报送人事处。
3.学校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4.报学校研究决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基础教育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0年7月16日16: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A613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zzdxkhk@163.com。
人事处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