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12号

作者: 时间:2017-04-18 点击数: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和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省高校教师队伍实际,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网址如下:http://www.hnzc.gov.cn/reviewCmsInfo.do?id=ff808081555bda8901557b50eb0c7c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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