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决整治师德失范处置不力、教师资格管理不严、重点人员从教资格清理不彻底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育部关于规范教师资格撤销和丧失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校现就开展教师资格管理专项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目标
聚焦师德管理落实、从教人员资格核查两类重点,逐项厘清存量问题:一是已办结师德案件处置落地情况、相关人员教师资格撤销或丧失手续是否办结;二是排查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人员持证在岗、相关资格未按规定办结手续问题;三是规范教师资格撤销、丧失全流程管理,抓实证书收缴、系统信息变更、从业禁入备案等闭环管理工作。
二、排查范围
我校所有在岗教职工(含在编、聘用、代课、实习等人员)。
三、排查重点
(一)教师资格准入资质核验
教育教学岗位人员是否持有符合任教岗位要求的有效教师资格证书,重点核验临聘教师、代课教师、转岗教师、学校自主聘用教师的资质情况;核验教师资格证书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盗用他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的情况。
(二)师德失范问题梳理
梳理近年来信访投诉、舆情线索、上级督办师德相关事项办结落实情况,重点核查体罚虐待学生、性骚扰、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重失范人员,是否依规撤销资格、清离教师队伍;严查降格处置、隐瞒案情、以罚代处等违规情形,落地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三)重点人员从教资格核查
对照从业禁入相关法规要求,对曾受法定刑事处罚人员从教资格处置落实情况逐项核查,核验相关人员从教资格终止、从业限制等政策落地成效;聚焦存在严重侵害学生权益、违背从教底线不良从业记录人员,核查资格处置、岗位调离清退落实情况;严查已依规终止从教资格人员违规返聘上岗问题;严格规范资格处置取证核实、结果公示、证书收缴、系统信息变更、档案立卷归档全链条工作流程。
(四)台账与系统数据整治
建立师德问题处置、重点人员资格管理、历史遗留资格整改三项工作台账(详见附件),对照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逐项修正完善人员数据,按照政策要求完成资格处置,实行台账动态更新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6年6月11日—6月25日)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动公安、司法、纪检部门,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各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排查重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查自纠。各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不符合任教条件的人员立即调整岗位或解除聘用关系,完成自查后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自查报告和问题台账。
(二)抽查复核阶段(2026年7月1日—7月9日)
各单位要按照教师资格管理权限,对自查工作开展全覆盖核查,对问题台账整改情况逐一验收,同时随机抽查进行实地复核,重点核查问题整改闭环情况,对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三)总结督导阶段
学校及河南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各单位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抽查,通报工作成效,梳理总结问题,健全教师资格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从严执纪。教师资格管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关系教育教学质量和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从严规范从教管理,对核查发现的资质不合规、师德管理缺位等问题即查即改,加快化解历史遗留资格处置事项,稳妥清退不符合从教条件在岗人员。
(二)压实责任,从严整改。严格落实校院主体责任,校(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专班推进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出现瞒报漏报、拖延整改事项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依规追责问责。
(三)稳慎推进,从严落实。各单位要坚持务实戒虚的工作作风,做好舆情防范工作,对内多做少说,对外只做不说,确保排查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四)健全机制,从严管理。我校以本次专项排查为契机,完善教师入职资质审核、日常动态核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入职查询、定期排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台账,实现教师资质动态监管。
请各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专项排查工作报告电子文档(加盖公章 PDF 格式)报送至工作邮箱。于7月20日前报送专项排查总结、三类工作台账及典型处置案例。
联系人:王怡,联系电话:0371-68229167, 邮箱: 20201024@zzut.edu.cn。
附件:1.师德失范处置台账
2.重点人员教师资格管理台账
3.应撤未撤遗留问题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