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26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1-06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校政字〔2026〕48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职称推荐实施细则》(校政字〔2026〕77号)精神,现将2026年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业绩审核

时间:11月10-12日

地点:明德楼A307

10日审核正高级材料,11日审核副高级材料,12日审核中级材料。教务处审教学业绩及条件,科研处审科研业绩及条件,学生处审辅导员工作经历,人事处审基本条件、师德师风等其他条件。

二、基层推委会推荐和公示

时间:11月19日前

地点:各相关学院

要求:各基层推委会须规范组织个人申报工作,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编正高级、在编副高级、在编讲师、人事代理正高级、人事代理副高级、人事代理代理讲师人员,分别按照推荐顺序排序,不符合条件者不得予以推荐。

三、材料接收

时间:11月20日

地点:另行通知

申报正高级职称需提交外审论文2篇

四、其他事项

1.2026年度职称申报分为理工、文经、音体美、思政课、辅导员五个学科类别。

2.申报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须按照学科分类与申报类型,向学科所在学院基层推委会提出申报申请(申报辅导员系列向学生处提出申报申请),申报材料详见附件(请务必使用附件中提供的表格,评审简表必须用A3纸打印)。

3.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的聘任年限计算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自学校印发职称任职文件、完成岗位聘任(用)手续之日起计算,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任职年限。

4.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任现职以来至学校二级单位推荐时间为准。

5.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岗前的业绩与现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可作为评审条件。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安排。

 

监督电话:68229805(纪委)

咨询电话:68229993(人事处)

 

附件1: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所需相关材料

附件2:正高级论文外审

附件3:2026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附件4:2026年度教师系列基层推荐情况统计表

附件5:2026年基层推委会推荐报告(模板)

附件6:高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记录表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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