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6〕1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定期奖励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励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奖励名额及分配原则
我校2025年度定期奖励名额为:嘉奖47人,记功4人。本次定期奖励实行差额评选。嘉奖申报名额,以各单位在编在岗人数为基数,结合差额评选原则统筹分配。在编在岗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申报嘉奖、记功各 1 人,由机关党委按照差额原则组织推荐;在编在岗人数为20人及以上的单位,嘉奖和记功按照核定的名额申报。所有推荐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定期奖励申报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奖励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程序。
(三)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四)坚持奖励名额总量控制、统筹分配。
(五)坚持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对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严控制,不得超过申报人员30%。近三年来已受过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四、奖励条件
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要紧密结合年度考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等工作,原则上定期奖励人员要从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对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完成重大专项工作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开展及时奖励的要优先纳入定期奖励范围,非考核优秀人员需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一)教职工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奖励:
1.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建工作,履行政治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2.在执行学校战略部署、重要任务、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或者消除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减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3.热爱教育事业,在推进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改革发展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4.长期坚守一线岗位,在服务师生、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5.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6.在维护安全稳定、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和功绩的;
7.在重大赛事和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和利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8.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贡献需要给予奖励的。
(二)给予教职工的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1.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学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
2.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
3.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记大功。原则上申报记大功不得同时申报记功和嘉奖。
五、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学校各单位按照分配的申报名额进行民主推荐,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奖励人选的姓名、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
(二)组织评选及学校研究。学校组织评选,研究决定最终奖励建议名单。
(三)公示。经学校研究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规范运作程序,区分责任分工,严密组织工作。
(二)科学组织实施。把年度考核与定期奖励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坚持优中选优,将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过程,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三)明确结果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定期奖励的结果,应作为调整人员聘用、岗位等级、职称(含职员等级)晋升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等的优先条件之一。工勤人员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嘉奖以上奖励,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四)严格奖惩措施。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做到奖惩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我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记大功的人员请于5月20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A6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rsckhk@zzut.edu.cn。申报记大功人员除提交附件材料外,还需提交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记大功人员由市人社局择优推荐,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并作出奖励决定。
(二)嘉奖和记功的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清单
1.单位推荐报告
2.单位公示材料
3.师德师风证明
4.《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正反面打印,附电子照片)
5.《2025年度郑州市事业单位定期奖励申报人员汇总名册表》
6.《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花名册》
7.申报记大功、记功人员需另报送事迹材料1份(900字以内,首页显示单位、姓名)。
联系人:邵莹 时峭楠 联系电话:0371—68229809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