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教人函〔2024〕346号)精神,2024年教师节前后,将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鉴于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经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请学校根据单位《2024年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附件1),抓紧启动评选推荐工作。
二、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
(一)推荐名额
1.可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对象不超过1个;
2.可推荐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教师”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二项选一)候选人不超过1名。
(二)评选范围
1.“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全国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按照评选条件,学校各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由所在单位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其中,拟推荐对象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其中对推荐人选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各市级评选机构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等。
(二)学校研究并上报。
四、申报时限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务必于2024年6月13日11:00前将初审材料至人事处A6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rsckhk@zzut.edu.cn。
五、申报材料
(一)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2)、《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附件3)、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其中,《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一式5份,其他材料均一式2份,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文档。
(二)提供以下辅助性业绩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推荐集体或个人2019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3.个人近年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以上证书、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简易拉杆夹装订。请提前制作好PDF格式,用于后期填报“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系统”使用。
(三)申报材料分类装档案袋,袋上注明“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申报类型”,并写明人选姓名、工作单位及所在地区。
附件:1.2024年河南省“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4.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样表)
5.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样表)
人 事 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