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3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预通知》精神与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范围

(一)推荐名额:郑州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不超过3名。原则上,推荐的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需从市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中产生。

(二)推荐范围:长期在第一线从事职业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科研的在岗人员。

为加快促进我市人才成长,本次申报市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人选中,符合省级条件的,择优参加我市推荐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评选(若最终入选,则直接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若未入选,则依然为市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

4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并符合省市申报条件的青年人才,可不受分配指标限制,按行政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直接向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单列。经评审后,符合省级条件的,择优参加我市推荐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评选(若最终入选,则直接为省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若未入选,则依然为市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关注,广泛发动,切实把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纳入申报范围。

已经被评为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人员,不再重复同级别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申报,已获评为上一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人员,不再参加下一级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的预通知》(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3.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并将推荐报告及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学校研究。

四、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所在单位推荐报告1份。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

3.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

证书、教师资格证(技师证)、最高学历证书和近五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报教学管理人员另需提交任命文件复印件一份,以及以上材料原件。

4.《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3份。

5.《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审批表》3份。

6.推荐人选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以及材料原件。

7.师德师风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电子数据

1.《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40岁以下青年人才单独表格并标注)。

2.《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申报表》。

3.《职业教育教学专家推荐审批表》。

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在刊物发表的论文(只复印论文封面、论文所在目录的1页及论文所在页的首页)、论著(只复印封面、扉页及目录的首页)及相关材料(按发表或出版年限顺序排列),获奖项目证书、证件、受表彰荣誉证书、证件以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按年限顺序排列),各装订成册一套。另附清单一份,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

报送时间及地点:请于10月31日上午9:00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拷贝)报送至明德楼人事处A613室。

相关表格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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