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及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15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树立典型,激励教职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请机关党委、党总支认真做好本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及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近五年曾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等,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三)先进集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2.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四)师德先进个人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爱教,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谨治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关爱帮助困难学生,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无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推荐形式、名额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现有在职在岗教职工数(含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12%的比例申报。其中各党总支可以从被推荐的人选中拟报1名市(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另可自愿推荐1名省优秀教师或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机关党委可以从被推荐的人选中拟报7名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未被学校推荐为省优秀教师或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的为校级优秀,不再参与市(区)级优秀的评选。

(二)各党总支可推荐1名市(区)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机关党委可推荐7名市(区)级以上师德先进个人(可在12%的比例之外推荐)。

原则上,优秀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优秀教育工作者从管理人员中产生。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优秀教师”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差额评选我校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指标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指标1,河南省优秀教师指标2学校将根据上级评选条件和要求从各单位拟推荐的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分别推荐省、市、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师德先进个人

)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请各部门提交截止2023年9月10日在教育岗位工作满30年人员(往年已表彰过的除外)的个人简历。

注: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不再参加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四、评选推荐原则及办法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办法。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根据各单位推选结果,对推荐人员资格审查和排序后,学校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单位拟推荐的市(区)级优秀人员,未被学校推荐为市(区)级优秀的人员为校级优秀。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拟推荐人员均须填报《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1份(附件1)、《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个人事迹材料1份(不少于1500字),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各单位推荐的市(区)级优秀须填写《2023年拟申报市(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师德先进个人统计表》(附件2)1份(A3纸打印)需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时提交个人业绩材料复印件及电子版;

(三)拟推荐人员均须提交师德师风证明、廉洁自律证明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2017:00前将报送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考核科A613室。电子邮箱:rsckhk@zzut.edu.cn。联系人:全丽 靳凯伦   联系电话:0371-68229809

                           人事处

2023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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