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22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1.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推荐名额:我校限额2名,不得超额推荐。

3.推荐对象:本科院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4.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人员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重要贡献。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3.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提交学校研究。

四、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部门出具推荐报告1份,同时报PDF电子版;

2.师德师风证明;

3.纪检证明;

4.证书复印件清单30份。推荐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封皮注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二)材料报送安排

1.时间安排

530日(周二)1600前,各申报人完成报送电子及纸质材料。

2.报送地点:明德楼A613室。

3.电子邮箱:rsckhk@zzut.edu.cn

                                 人事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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