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合同制人员管理,保障合同制人员权益,学校决定续签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请各学院、各处室以部门为单位,按以下要求做好我校合同制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工作。
1、续签对象:我校合同制人员。
2、各单位请于2016年3月7日下午4:00之前到人事处A614领取本单位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3、请用黑色签字笔认真填写《劳动合同书》。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和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人员以学院/处室为单位,请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将《劳动合同书》交于学生处C座200房间;其他合同制人员以学院/处室为单位,请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11:00之前将《劳动合同书》交于人事处A614。
人事处 学生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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