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2017]12号)《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95号)等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辉、卢 奎
副组长:杨俊良、苏 炜、薛培军、孙龙国、李 欣、王文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成立监督小组,以校纪委为主负责监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 0371-68229786 0371-68229805 邮箱:zzdxjw@126.com
(三)学校分别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图书、档案系列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学院(部)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推委会”)。
评委会一般由25人以上组成,出席评审会议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担任高级评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中级评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图书、档案和基层推委会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图书、档案系列推委会成员9-13人,基层推委会成员5-7人(不具备条件的可进行专家外请或联合评审)。
学校根据上级分配评聘计划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人数比例下放推荐指标。【正高级推荐不限名额,副高级、中级分别按报名中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40%、6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进行推荐,推荐工作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辅系列参评人员材料直接提交校级推委会】
二、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我校实际,我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暂按照教学科研型岗位进行申报。
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按《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文件执行,其它系列按国家相应规定执行。相关职称政策见附件1
三、评聘计划
上级分配给我校的2017年评聘计划为正高级指标5个,副高级指标12个,中级指标25个。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推荐程序
(一)12月14日前,各院(部)成立考核推荐委员会并进行院(部)考核推荐。
1.各院(部)成立中、高级考核推荐委员会,并将考核推荐委员会名单形成书面材料报人事处备案,同时上报校级高评会专家库候选人材料(包括:《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专家库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申报人员向本学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申报。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及业绩材料,并对照《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职称评审业绩量化计分标准》填写《业绩量化登记表》和《评审简表》各2份。
3.行政兼课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学院申报人员、开放教育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申报人员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应到学科所在学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申报。
4.编外人员委托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按在编人员的评审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编外人员需填写《编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
基层推委会所需表格附件2
(二)12月15日,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业绩量化结果进行审核。
(三)12月18-19日,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进行考核推荐,并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组织召开考核推荐会,通过个人述职答辩(8-10分钟),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未来3年规划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经过审核评议,按照学校分配计划核算方式,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并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将推荐结果(按先后顺序排名)经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职称评聘办公室备案,并上报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的报告及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主任签字对申报人材料审核及考核推荐过程的真实性、公正性所做的承诺书各一份。报告的重点是:(1)本院(部)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情况;(2)资格审查情况。包括申报人身份是否符合评审范围,申报职级和系列(专业)类别的选择是否正确,年龄、任职年限、学历情况,年度考核结果、荣誉、社会兼职是否真实等;(3)业绩材料真实性的审核情况;(4)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及公示情况。
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将推荐出的人员参评材料报职称评聘办公室。
申报人报基层推委会材料见附件3
<二>校级考核评审程序
(一)12月25日,学校纪委、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对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出来的申报人师德师风、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教科研能力与水平等分别进行审核,并出具考核意见。【审核申报人业绩材料及量化计分情况,并在评审简表和量化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推荐资格,并按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人选排序进行递补。
被推荐申报人报评委会材料见附件4
(二)12月26-元月1日,申报材料公开展示。
对经过校级审核的申报人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或有争议的申报材料,职称评聘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核查。
(三)12月26-29日,论文外审。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每篇论文送3个单位外审,评议结果分“达到”、“基本达到”和“未达到”三档。评审结果供评委参考使用,有2个“未达到”者,退出后续评审程序。学校建立同行专家鉴定保密制度。
论文外审所需表格见附件5
(四)元月3-4日,召开校级评审会。
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会议,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正高级参评人员需要个人述职答辩(8-10分钟),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教学科研、未来3年规划等进行全面考核。
经过综合评议,按照上级分配给我校的2017年评聘计划评出结果,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元月5日后,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评审结果,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人事处将评审结果及通过人员评审简表电子版报省、市职改办和教育局进行备案。
五、有关说明
(一)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未经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推荐的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1.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的审核和签署意见。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审核。
2.各院(部)考核推荐委员会应从严把关,并指定联络员负责组织本考核推荐委员会参评人员材料的核查、申报及其它相关工作。
3.申报人员的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学校评委会终止接收申报材料时,之后取得的业绩材料本年度评审时无效。
4.受行政、党纪处分且在处分期限内人员,不能申报。
5.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起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6.发生Ⅱ级教学事故者,1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发生Ⅰ级教学事故者,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根据职称管理信息化的要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申报人员可以到“河南省职称网”(http://www.hnzc.gov.cn)或“郑州职称网”(http://www.zzzcw.com/)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注意及时进行代码更新)及有关表格。在向学校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送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录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相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五)河南省职称刚下放到我校进行自主评审,工作头绪较多、时间要求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和相关部门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时间,认真落实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切实把关系到全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职称评审工作做好。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七)最终解释权在人事处。
六、评审地点和咨询电话
评审地点:郑州工程技术学院英才校区
咨询电话:0371-68229993
联系人:潘力
附件:
1. 相关职称政策;
2. 基层推委会所需表格;
3. 申报人报基层推委会材料;
4. 被推荐申报人报评委会材料;
5. 论文外审所需表格。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