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文件精神,请拟申报人员按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申报条件:
在我校工作正式满一年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
二、申报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附件1)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注:继续教育证需要提供2017年度的。(可登陆http://www.hnzjgl.gov.cn自行打印)
四、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8年6月28日(本周四)当天将申报材料和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A614。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2:报名表.xlsx
人事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