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教师节表彰工作,请以部门、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6月13日11:00前将在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市级(含)以上的行政奖励的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A613。
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获奖(市级以上)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及A4纸打印版各1份(见附件,要求加盖本学院或部门的公章);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含上级下发的表彰文件及奖励审批表),原件审验后退回;
3.暑假期间获得的奖励材料,请于2017年9月1日前补交至人事处,逾期不予接收。
以上材料提交地点:行政楼A座613房间
联系电话:68229161
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