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文件精神,因初次聘任职务认定只能在3月,6月,9月,12月的20号以后进行办理,请拟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尽快上报。
一、 申报条件:
正式入编满一年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
二、 申报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其德、能、勤、绩考核同意后,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批。
三、 时间安排:
每年初次聘任工作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分期分批进行。
四、申报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从河南职称网“软件下载”中下载并安装)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3份及该表格的电子文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年度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
详见《郑人社职称〔2013〕75号》(见附件2)文件要求。
五、请务必于2017年9月28日(本周四)上午11:30前交至人事处A614。
附件1:拟初聘教师名单。
附件2:《郑人社职称〔2013〕75号》。
人事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