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靳凯伦 时间:2018-11-02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精神,决定在全校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我校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体教职工
三、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征文办法
各单位面向全体教职工征集,认真组织初审(每个单位上报征文至少2篇),并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A613,电子版发至邮箱549233166@qq.com。
学校对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最后将择优上报参加全省统一评选。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
2.对于本次征文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联系电话:0371-68229161
人事处 教务处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