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教育厅2019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的通知

作者:靳凯伦 时间:2019-03-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1、推荐范围:我校事业在编在职人员。

2、推荐名额:限额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2

3、推荐对象:高等学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 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等入选者可不占指标推荐

获得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 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 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 45 周岁(含)以下。

三、推荐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推荐,并在本单位公示;

3、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候选人个人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4、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提交学校研究。

四、数据采集及要求

根据工作要求,此次选拔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及报送。管理系统将于2019 年 3 月 20 日开通,申报人员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入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访问。

申报人员请于20193月26,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并在线提交《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2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 500 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 余篇”、“近 20 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原件,另附清单(样式参照附件清单样式自行制作)30份。

3、推荐人选2014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另附清单30份(样式见附件)。

4、2014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原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另附清单30份(样式见附件)。

5、本人认为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附在最后,另附清单(样式参照附件清单样式自行制作)30份。

6、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

7、报送时间及地点:201943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A613

附件: 证书复印件清单

                             人事处

                          2019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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