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教明电[2019]396号《关于评选2019年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推荐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
1、推荐范围:我校在编在职教师。
2、推荐名额:郑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2名。
二、推荐条件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纪守法,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3、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既教书又育人,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首位,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努力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4、无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有关规定。
5、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安排的各项师德教育活动,成效突出。
三、推荐程序
1、单位组织推荐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郑州市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并在本单位公示。
2、单位将推荐报告和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报人事处。
3、提交学校研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郑州市2019年师德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A4正反两面打印),并填写《郑州市2019年县(市、区)推荐师德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549233166@qq.com。
2、报送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2日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A613。
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