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党政教辅管理人员。
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推荐。校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推荐。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6名(其中,模范教师2人,优秀教师2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推荐程序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机关支部推荐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名,各学院推荐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名。
2、按时间要求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3、提交学校研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1份及电子版。
2.证书复印件清单(附件4)30份。
3.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各类证件原件。
报送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19日上午8:00-12:00,报送至人事处A613,邮箱:549233166@qq.com。
人事处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