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接郑州市人社局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现对2018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施嘉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嘉奖对象
2018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正科级及以下在编人员(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本次嘉奖工作以精神奖励为主。请各单位于2020年1月3日17:00前将上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A613室。
三、上报材料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二份。
2. 嘉奖推荐人员名单(附件),电子版即可(命名为:部门+姓名),发邮箱至549233166@qq.com。
3.注意事项: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相关信息务必按照[表格填写参考](附件)填写。
人事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