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学,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晋升)教职工岗位、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度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春辉 卢 奎
副组长:苏 炜 谢霜云 孙龙国 甘 勇 李 欣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办公室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冯 锋
成 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以各学院(部)党总支、机关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基层考核领导小组。
二、个人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制人员、临时人员、外聘教授。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标准
1.考核的内容
考核要与本单位、本人的工作情况相结合,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重点考核一年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决定,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等情况。
要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全校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1)专任教师岗位: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指从事实验、图书资料、档案、会计、编辑出版、工程技术、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3)党政管理岗位(含专职辅导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思路、敬业精神、管理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服务态度、管理单位及管理对象的表现等情况;
(4)工勤岗位人员:侧重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敬业精神、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操作技能等情况。
2.考核等次与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以履行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为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专业技术知识扎实,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达到现任职务要求,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绩效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廉洁奉公,能完成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任务,德、能、勤、绩、廉、学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较好。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或业务素质一般,工作作风或服务态度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组织纪律性不强,连续旷工5天以上(但不足10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但不足20天),组织领导能力较弱或集体意识及协作精神不强,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或能基本履行岗位职责,但工作能力较弱,质量不高,绩效不突出。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懈,完成工作任务不好,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累计超过20天,德、能、勤、绩、廉、学有一项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三)考核办法和程序
1.办法
按照人员的管理权限进行考核。①正科级干部由党委组织考核;②全校副科级及其以下在编人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组织考核。③编外人员中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学生管理干部由学工部、团委组织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1.5 %计算;④编外人员人数满9人的部门(不含专职辅导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按11.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不足9人的,由所在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组织述职评定。⑤编外人员中的专职辅导员由学工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1.5%计算。
2.程序
①工作总结。被考核人员在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钢笔填写,不能打印,不许有附页)。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学六个方面的内容。
②考核述职。省管、市管干部按上级要求进行述职;其他人员的述职,在各基层考核小组进行,主管领导参加。
③民主测评。省管、市管干部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考核测评,正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考核测评,副科级及其以下人员的考核测评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进行。
④综合评价。正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汇总考核测评结果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意见;副科级干部的考核由基层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等次意见,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一般干部及教工的考核由基层考核小组提出初步评定等次,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⑤确定等次。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初评结果进行研究,提出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意见,报校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审批。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7日内申请复议,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学校核定的优秀等次数额要按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分层次使用,最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人员须上交《2019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
2.对我校外聘教授年度考核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同学校签订外出学习协议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书面汇报进修期间的思想、学习等情况,所在单位根据本人学习的情况确定等次。
4.2019年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2019年上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2019年下半年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按自愿原则)。
5.2019年下半年新调入我校人员在原单位考核,2019年新入职应届毕业生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6.2019年12月份新任命的内设机构中层正职在原单位、按原职务进行考核。
7.未聘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国(境)探亲假在考核年度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8.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10次良好以上等次且有6次好等次且无一般等次、差等次的人员中选取。
9.受处分人员按上级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基本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
当年考核基本合格的在编人员,所在单位领导或主管校领导应对其进行谈话诫勉,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改正,也可调整职务或岗位。对因文化、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的,单位应组织培训,帮助其尽快提高。当年考核基本合格的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六)对不合格人员的处理办法
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在编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职员降职,专业技术人员低聘,工人降级,工资相应调整,并根据情况调整工作,若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工作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三、时间安排 (见附表1)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严防走过场。考核中要坚持实事求是,要通过考核,总结工作中成绩和问题,充分发挥考核制度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优秀人员要进行公示。
(二)材料提交相关说明:
1.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2.各基层考核小组需提交《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表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dxkhk@163.com。
3.各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表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dxkhk@163.com。
4.编外人员请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表5)。
5.各考核小组负责人请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面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四面“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不含正科以上干部的考核表)。被考核人请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6.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编人员上交的《2019年度平时考核评鉴手册》上“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第一到第四季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需有各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意见”一栏盖支部(总支)的公章。
(三)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圆满完成2019年度的考核工作。
附件: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人事处 组织部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