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职称初定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认定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职称初定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职称初定为初级者需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初聘讲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根据《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附件2)《关于做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274号)(附件3)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
1.2023年度的继续教育证须登陆http://www.hnzjgl.gov.cn自行打印。
2.申请助教者须提供一份经教务处盖章的授课证明(包括授课名称及课时)和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8月24日(周六)上午将本部门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和《2024年职称初定和考核认定报名表》(附件5)的纸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人事处A614。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经部门资格初审后,统一报人事处。
2.审核通过人员登陆网址在网上进行申报。
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人事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