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校
职称初定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职称初定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认定文件要求,现就我校职称初定和博士研究生中级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职称初定为初级者需在我校工作满一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初聘讲师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需根据《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附件1)、《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附件2)、《关于做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274号)(附件3)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1.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证须登陆http://www.hnzjgl.gov.cn自行打印。
2.申请助教者须提供一份经教务处盖章的授课证明(包括授课名称及课时)和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须从事相应岗位工作。
三、时间安排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1月6日(周一)上午将本部门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和附件5《2023报名表》汇总表的纸质(负责人签字盖章)及电子版报人事处A614。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经部门资格初审后,统一报人事处。
2.审核通过人员登陆网址在网上进行申报。
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
附件:1.豫人社规 〔2021〕7号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郑人社办〔2020〕237号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3.郑人社办〔2023〕274号关于做好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5.2023报名表
6.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的考核内容
7.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的考核内容
8.初级职称申报模板
人事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