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及职称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执行(豫职改办[2017]40号、郑人社职称[2013]75号、校政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现认真做好我校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博士)工作。
一、申报条件:
在我校工作正式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
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附件1)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注: 1. 继续教育证需要提供2018年度的(登陆http://www.hnzjgl.gov.cn自行打印)
2. 申请助教的须提供一份授课证明(包括授课名称及课时,并由教务处盖章)和教师资格证。
3. 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在相应岗位工作。
4. 博士可直接初聘为讲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9年5月29日(周三)当天将申报材料和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A614。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附件2:报名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