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我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博士)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1 点击数:

学校部门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关规定及职称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执行(豫职改办[2017]40号、郑人社职[2013]75号、校政字[2019]6号)等文件要求,现认真做好我校2021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博士)工作。

一、申报条件

初聘或考核认定为初级的需在我校工作正式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博士可直接初聘为讲师(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人员按《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职称〔201375号)(附件1)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1. 继续教育证需要提供2020年度的(登陆http://www.hnzjgl.gov.cn自行打印)

2. 申请助教的须提供一份授课证明(包括授课名称及课时,并由教务处盖章)和教师资格证。

3. 申报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在相应岗位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以学院为单位,请务必于2021526(周三)当天上午9:00至下午5点)本部门的申报材料本部门的附件2报名表的汇总表纸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A614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需由所在部门按照文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由所在部门统一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上报。

2、人事处资格审核后,审核通过人员登陆http://218.28.8.34:8084/zcsb/login.do在网上进行申报。

                                     人事处    

2021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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